疫苗的预防接种可提高机体的免疫力,预防相应的传染病,但也有极少数人会出现一些局部或全身反应,如局部红肿、硬结、皮疹、发热等一般反应或加重反应,为此,特请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注意以下
一、防保科给出的预约通知书上详细登记有各种疫苗的应接种时间,如因您自身的原因(外出、禁忌症等)造成的应种疫苗未能接种而产生的后果,由自己承担,所以当您和您的孩子需要外出时(到本市以外地区),请与防保科联系。
二、家族史:
家族中二代以内如有癫痫、脑病、惊厥、过敏史等,请在第一次接种时即告之登记医师。
三、预防接种并不是对所有的儿童都适宜,若有下列情况应禁忌或暂缓接种。
⒈有免疫缺陷或进行免疫抑制剂(如肾上腺皮质激素、放射疗法、抗代谢化学疗法)治疗时不能接种活疫苗。
⒉有急性传染病接触史和处于急性传染病恢复期的孩子不宜接种。
⒊有慢性心脏病、肾脏病、肝病的孩子也不宜接种。
⒋脑发育不全或有惊厥史的孩子,打预防针时,可能引起严重的神经系统反应,因此不宜接种。
⒌经常患荨麻疹、喘息等过敏性疾病的孩子,不宜打预防针,否则可能产生过敏反应。
⒍严重营养不良与佝偻病儿不宜接种。
⒎腹泻婴幼儿,一日大便超过4次以上者,不宜服用小儿麻痹糖丸。待腹泻恢复后可补服。
⒏接种百白破混合制剂后出现严重的接种后反应,发热虚脱、休克、抽搐、体温超过40.5℃或其他神经系统症状后,下次则停用“百白破混合疫苗”,而注射“精制百白破疫苗”或“白喉及破伤风类毒素”(二联制剂)。
⒐注射过多价的免疫球蛋白者(如γ球蛋白)或丙种球蛋白后,在四周内不得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。
⒑一般感冒、轻度低热等一般性疾病视情况可暂缓接种。
四、预防接种证请妥善保存。
预防接种证是儿童入托、入学及出国时必须提供的证件之一,接种证上的登记日期具有法律效应,其接种日期、说明等请家长认真查看。
幼儿预防接种后注意事项
1、接种疫苗后,应让孩子适当休息,不要做剧烈运行,让孩子多饮白开水。
2、暂时不要给孩子洗澡,或清洗接种的局部,以免发生感染。
3、不要给孩子吃有刺激的食物;由于母亲吃了鱼、虾等刺激食物,可通过母乳而影响孩子,所以母乳喂养的母亲也不要吃这类食物。
4、接种后1-2天,局部如红肿较重,可用干净毛巾热敷。
5、如果出现发热等全身反应,家长不必紧张,过1-2天就会好转。预防接种中反应最大的就是“百白破”,而“麻疹疫苗”反应最轻,家长应有思想准备。若体温超过38℃时,可适当服退热药。
6、注射后几小时至几天内,个别孩子可能出现荨麻疹,可让孩子服务苯海拉明等脱敏药,很快就会消失。
7、如果孩子反应较重,像高烧、全身荨麻疹、肢体麻木等,应及时到医院就诊,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。
8、家长应保管好孩子预防接种卡,每次接种时让接种人在接种卡上做好刻录,以免漏种、重种。
9、对发热、早产儿、营养不良、体重在2.5kg以下、各种急慢性传染病及恢复期、器质性疾病的儿童应暂缓接种,等以后补种。
10、有明确过敏史和免疫功能的儿童不予补种。
11、孩子打过预防针后,要在接种场所休息15-30分钟,接种后如果出现高热或其他接种反应,要请医生及时诊治。‘
12、有些疫苗需按一定的时间间隔时间连续接种多次才有效。所以一定要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、接种日期进行预防接种,不要半途而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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